重磅!江西首批公共文化單位志愿服務示范點公布!一批志愿服務保障政策出臺!
全省首批公共文化單位志愿服務示范點公布
省委宣傳部、省文明辦等《江西省公共文化設施開展學雷鋒志愿服務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意見》)主要內容:
公共文化設施志愿服務工作目標
《實施意見》提出,堅持循序漸進、分批示范、穩步推進,列入全國首批示范單位的于2017年12月31日前率先實施;列入省級示范單位的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全面開展;其他公共文化設施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鋪開。到2020年,實現全省所有縣級以上公共文化設施學雷鋒志愿服務組織全覆蓋。
所有公共文化設施要在本單位建立志愿服務組織,確保有固定場地、有專兼職工作人員、有完善管理制度、有詳細工作方案。經申請注冊并成為當地志愿服務聯合會(協會、中心)的會員單位或分支機構,要接受其規范指導和工作支持。達到登記條件的,應向民政部門依法申請登記。
公共文化設施要堅持以需求為導向,面向社會廣泛發動,采取經常性招募和臨時性招募等方式,及時發布招募信息,明確志愿服務所需的條件和要求,精準招募有能力、有意愿從事志愿服務的各類人群成為志愿者,重點是身體健康的低齡老人、專家學者、社會知名人士和年滿18周歲的青少年學生等對象。同時,要依托全國志愿服務信息系統(http://jx.chinavolunteer.cn),做好志愿者實名注冊,保護志愿者個人隱私。
開展公共文化設施志愿服務活動
《實施意見》要求,全省所有公共文化設施都要按照“六個有”的標準設立志愿服務站點,即:有統一的志愿服務形象標識、有規范著裝的工作人員、有上墻的服務承諾或管理制度、有免費提供的服務手冊或服務指南、有簡單實用的便民設施(針線、雨傘、輪椅等)、有張貼招募公告或志愿服務項目提示。
構建公共文化設施志愿服務保障體系
《實施意見》指出,公共文化設施要制定學雷鋒志愿服務保障措施和支持措施,明確具體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推動志愿服務工作全面落實。公共文化設施的黨政領導干部、共產黨員、共青團員要作出表率,積極參加學雷鋒志愿服務。要保障志愿者必要的工作條件,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持,解決適當的交通、誤餐等補助。根據志愿服務活動的需要,購買必要保險、提供基本保障,切實維護志愿者的正當權益。開展活動前要制定活動安全預案,防止意外事件發生。
《實施意見》強調,井岡山革命博物館作為首批全國公共文化設施學雷鋒志愿服務示范單位,要開拓創新、率先垂范,當好排頭兵,發揮好示范作用。全省首批77個示范單位要制定具體工作方案,逐一明確志愿者數量、崗位、條件和報名方式,在省級媒體公布,形成社會聲勢,廣泛吸引志愿者參與。
江西省公共文化設施開展學雷鋒志愿服務首批示范單位名單
圖書館:
江西省圖書館、九江市圖書館、景德鎮市圖書館、萍鄉市圖書館、新余市圖書館、宜春市圖書館、上饒市圖書館、資溪縣圖書館
文化館:
南昌市群眾藝術館、鷹潭市文化館、贛州市文化館、新干縣文化館
美術館:
江西省美術館、南昌市美術館、景德鎮市美術館、贛州市美術館
博物館:
江西省博物館、九江市博物館、萍鄉博物館、新余市博物館、鷹潭市博物館、贛州市博物館、宜春市博物館、吉安市博物館、撫州市博物館、八大山人紀念館、南昌縣博物館、江西賢母文化博物館、廬山博物館、瑞昌市博物館、景德鎮陶瓷館、景德鎮民窯博物館、景德鎮陶瓷民俗博物館、江西客家博物院、樟樹市博物館、高安市博物館、婺源博物館、吉水縣博物館、樂安縣博物館
革命紀念館:
井岡山革命博物館(國家級)、南昌八一起義紀念館、瑞金中央革命根據地紀念館、安源路礦工人運動紀念館、江西革命烈士紀念堂、南昌新四軍軍部舊址陳列館、秋收起義修水紀念館、上饒集中營革命烈士紀念館、方志敏紀念館、秋收起義銅鼓紀念館、湘鄂贛革命紀念館、湘贛革命紀念館、于都中央紅軍出發紀念館、興國革命紀念館、(寧都)中央蘇區反“圍剿”紀念館
科技館:
江西省科技館、新余市科技館、贛州市科技館、上饒市科技館、吉安市科技館、安義縣鼎湖中學科技館、修水縣大椿鄉中學科技館、浮梁縣鵝湖中學科技館、蘆溪縣上埠鎮中學科技館、新余市渝水區水北中學科技館、龍虎山中學科技館、尋烏中學科技館、瑞金市瑞林初級中學科技館、于都縣禾豐中學科技館、龍南縣思源實驗學校科技館、大余縣東門小學科技館、銅鼓縣大塅中學科技館、井岡山市毛澤東紅軍學校科技館、遂川縣雩田中學科技館、吉安縣固江中學科技館、贛縣區城關小學、樂安縣山碭中學科技館、東鄉縣王橋鎮中學科技館
支持和發展志愿服務組織鼓勵青年成為注冊志愿者
省委宣傳部、省文明辦等部門聯合制定《江西省關于支持和發展志愿服務組織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主要內容:
打造一批以道德模范
江西好人為核心的志愿服務團隊
《實施意見》指出,我省加強志愿服務組織培育,在不違背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法律法規基本精神基礎上,縣級(含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可因地制宜,適當放寬志愿服務組織注冊資金、場所、會員數量等條件,降低準入門檻,簡化行政審批程序,鼓勵基層群眾性自發性組織依法依規登記。
發揮高校、黨校、團校、行業組織資源優勢,推動建設志愿服務組織培訓基地。依托江西省團校成立江西志愿者學院,依托高校成立1-2個省級志愿者培訓基地,各設區市要重點打造1-2個培訓基地;縣(市、區)也要加強培訓基地建設,暫不具備條件的可依托現有的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做好志愿服務組織培訓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在活動場地、活動資金、人才培養等方面提供優先支持。
倡導鼓勵廣大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公眾人物等積極加入志愿服務組織,參加志愿服務活動,共產黨員、共青團員要作出表率。發揮先進人物的引領作用,打造一批以道德模范、江西好人為核心的志愿服務團隊。
《實施意見》明確,要制定志愿服務組織培育計劃和相關政策,扶持志愿服務組織發展壯大。鼓勵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吸納志愿服務組織進駐,為初創期或籌建期的志愿服務組織提供注冊指導、項目開發、能力培養、合作交流、場地支持等針對性扶持。
引導和鼓勵青年成為注冊志愿者
《實施意見》提出,我省將加強與第三方專業機構合作,逐步建立完善師資完備、教材規范、分級分類的常態化志愿服務組織培訓,省、市、縣三級均應組建志愿服務培訓師資庫。指導和推動志愿服務組織建立健全內部培訓制度,加強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不斷提高志愿者能力素質。
我省將推動行業部門成立環境保護、醫療救助、法律援助、應急救援等專業志愿服務組織,提高我省專業隊伍比例。引導和鼓勵青年成為注冊志愿者,落實全體共青團員成為注冊志愿者制度。引導志愿服務組織通過規范招募、科學管理、創新服務,培養、吸引和留住優秀志愿者。鼓勵醫務、救援、心理輔導、文化、科技、體育、法律咨詢等具備專業技術特長的人員成為注冊志愿者。
建立志愿服務組織“菜單式”服務目錄
《實施意見》指出,對省內現有的志愿服務管理平臺進行整合,做到志愿服務平臺“前端各自管理、后臺數據統一、信息互聯共享”,使用全國志愿服務信息系統,實現全省“一張網”管理,同步完成與全國志愿服務信息系統無縫對接,為志愿服務組織管理志愿者、開展志愿服務記錄工作提供技術支撐。
強化志愿服務供需對接,在城鄉社區、公共文化設施、市民服務場所全面推進志愿服務站點建設,為志愿服務組織開辟供需對接的主渠道。運用信息技術手段,建設優秀志愿服務組織庫和優秀志愿服務項目庫,建立志愿服務組織“菜單式”服務目錄,及時匹配志愿服務供給與需求。
鼓勵多渠道籌資為志愿者購買保險
《實施意見》提出,將志愿服務組織守信情況納入社會組織誠信指標體系,建立志愿服務組織信息公示、誠信“紅黑榜”發布等制度,落實失信懲戒和守信激勵措施。對業務活動與志愿服務宗旨、章程嚴重不符的志愿服務組織建立退出機制;志愿服務組織行為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完善嘉許激勵回饋機制,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志愿服務組織進行表彰激勵,優先推薦各類優秀志愿者、志愿服務組織參評各級“道德模范”“勞動模范”“青年五四獎章”“三八紅旗手”“贛鄱慈善獎”等,突出青年的示范引領作用。建立志愿服務“儲蓄”制度,推進“星級志愿者”認定,推廣志愿服務“時間銀行”、“服務轉換”,把提供志愿服務與優先接受志愿服務相結合。鼓勵各地對“星級志愿者”在入學就醫、就業創業、金融信貸、社會保障、交通旅游、文化生活等方面實行守信激勵。
加強志愿服務保險保障,鼓勵多渠道籌資為志愿者購買保險,鼓勵保險公司與志愿服務組織合作,設計開發符合志愿服務特點、適應志愿服務發展需要的險種,為志愿服務活動承保,為志愿服務組織健康持續發展提供有力保障。